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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贯彻《江苏省“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 2021-11-15 12:57 来源: 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方志馆)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苏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依法治志、创新发展、修志为用和修用并举的原则,聚焦修志编鉴主责主业,以高质量的地方志工作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积极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全省地方志工作“五大工程”“五大体系”要求,立足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职责使命,努力在志鉴编纂、资政服务、以志育人、强基固本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进一步推进苏州方志事业的科学发展,保持和争取全市地方志工作全省标杆、全国领先地位,为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史志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编修精品志书年鉴,忠实记录苏州加快建设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生动实践

1.做好全面启动三轮修志的准备工作。总结首轮、二轮修志经验和成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有序启动第三轮地方综合志书编纂,认真编制编纂规划,做好方案论证、篇目设计、资料积累、队伍培训等准备工作。围绕三轮修志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启动资料收集征集,拓宽征集资料渠道,为第三轮修志做好充足的准备。

2.提升综合年鉴编纂水平。按时高质量编纂出版每年度《苏州年鉴》,适时争创中国精品年鉴。指导各县级市(区)综合年鉴,确保县级市(区)综合年鉴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健全完善年鉴质量评定机制,每年组织全市年鉴质量评价活动和交流活动;提高综合年鉴编纂质量,保持全省年鉴质量评定前列,择优推送县级市(区)综合年鉴争创省级以上精品年鉴。

3. 组织整理旧志。整理出版“志说江南”系列志书,包括4种图选,即《江南旧志图选·境域》《江南旧志图选·城池》《江南旧志图选·名胜》《江南旧志图选·八景》;文选2种,即《江南旧志文选》《志说江南文选》,助力“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修订出版洪武《苏州府志》,组织启动点校正德《姑苏志》。

4.编纂专题特色志书。编纂以扶贫和全面小康为主题的志书,编纂出版《苏州对口支援西藏志》《苏州对口支援新疆志》《苏州对口帮扶铜仁志》,展示苏州扶贫事业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历程。编纂出版“苏州老照片”系列之《苏州影像图志》等。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编修地方志,继续指导市属工业志的编纂工作。

5. 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记录时代变迁,留住乡愁记忆,力争在“十四五”末,全市建制镇(街道)志书编纂覆盖面达到100%,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编纂村(社区)志。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部列入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出版,已申报的中国名镇志、中国名村志完成出版目标。积极参与江苏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为村落保护、城镇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文旅融合、招商引资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和素材。

6.推动镇村年鉴编纂。扩大镇级年鉴覆盖面,至“十四五”末实现编纂出版镇级年鉴比“十三五”末(15部)翻一番;探索建立各级各类年鉴的联系交流机制,把部门和专业年鉴纳入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范围。

(二)融入中心修志为用,不断提升有效资政能力和水平

1.讲好苏州故事。围绕全力打响“江南文化”品牌,加强地方志文献研究,积极参与各级党委、政府主办的江南文化、大运河文化等重大主题的文化活动,阐释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鼓励各市区版块充分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简志、地情手册、乡土教材、地方历史普及读物等通识教育类、普及类志鉴文化产品。

2.高质量建设好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高标准建设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完成苏州市方志馆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展陈,力争2024年下半年向公众开放。

办好每年一届的“志说江南·苏州圆桌会议”,挖掘好苏州“最江南”的文化特质,助力“文论江南”工作开展。选编高质量的圆桌会议论文等,形成一批江南文化研究成果,与省地方志办公室联合编纂出版《志说江南文选》。

3.加强方志信息化建设。开发“智能方志馆”系统,加强志书数字化建设,实现地方志馆藏、查询、阅读、展览、办公智能一体化,为志鉴在线编纂、全媒体开发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年鉴资源数字化加工,探索开发网络化、数字化、便利化年鉴产品,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育人为民,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地方志文化产品

1. 广泛开展读志用志活动。持续推进地方志书进机关、学校、乡村、社区、军营、企业等“六进工程”。利用各市区两级方志阵地,围绕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纪念日,配合做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宣传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推出“苏州方志大讲堂”品牌,坚持送书送课到基层,公开送书送课清单,加密频次,普及苏州人文历史和地情文化。 “十四五”期间,方志书籍大范围覆盖各市(县)区,全面推出“苏州方志大讲堂”赠书送课活动。

2. 加强“方志苏州”的品牌影响力与美誉度。探索建立统一、高效的全市地方志系统上下联动的信息化平台,扩大“方志苏州”文化产品的影响力。持续做好网站和“方志苏州”微信公众号,加强与电视台、报刊、网络媒体等平台的合作,运用全媒体传播手段,开发丰富的方志文化产品,以受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增强志书的可读性、可视性。

3.用好苏州市方志馆与基层阵地。加强对方志馆库存书籍的保护和编排序列,库存期间管理有序。以“志说江南”展陈为抓手,加强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苏州市方志馆)馆藏服务、宣传教育、编研交流等方面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建设史志馆。整合各级各类镇史馆、村史馆,联合各级各类新时代文明中心、所、站,更好发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激发爱国热情、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

(四)强化人才建设,提升地方志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1.加强方志工作队伍建设。培养地方志业务骨干,重视人才选拔、交流、培养和使用,大力培育优秀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建设充实市县(区)两级地方志专家库,组建地方志工作和史志馆志愿者队伍,努力建立一支和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相匹配、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才队伍,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 完善教育培训制度。精心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市地方志系统和本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开设方志网上课堂,开展地方志业务知识讲座,组织年轻方志干部业务能力比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联合地方高校合作开设教学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地情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

3.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和资政辅治服务。规范和加强苏州市地方志学会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会活动计划,每年提出重点课题、选题,组织学术研讨年会,征集修志理论研究文章,组织研究地方志课题申报、评审,不定期出版方志理论研究成果和地情研究成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合作机制,采取聘用、购买服务、项目合作、志愿服务等方式,吸纳专家学者参与史志理论研究、地情研究,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4.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社科联、档案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申报、联合开展地方志文化、地情文化等课题研究。加强与兄弟城市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等部门的交流合作,共同阐释、传承和发扬好江南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思想政治保障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牢记地方志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地方志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组织领导保障

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认真落实“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总体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构建党的统一领导、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法规制度保障

坚持依法治志,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提升法治意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地方志工作。以方志文化的繁荣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地方志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相结合,满足人民文化需要与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相统一。

(四)党建纪律保障

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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