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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5年苏州建置沿革

时间: 2016-04-25 04:45 来源: 苏州市志办 访问量:

1983年1月18日,《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改革地市体制调整行政区划的批复》批准撤销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常熟县,改设常熟市。将原苏州专区的吴县、吴江、昆山、太仓、沙洲、常熟6县(市)划归苏州市,于3月1日正式实行。

1986年9月16日,撤沙洲县,设张家港市(县级)。1989年7月27日,撤销昆山县,设立昆山市(县级),由省直辖;9月14日,省政府通知:“鉴于县级市省直辖涉及的方面较多,昆山市暂仍由苏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管理。实行计划单列。”1992年,撤销吴江县,设立吴江市(县级)。1992年3月1日,撤销新区开发领导小组,在苏城外西部成立苏州市人民政府河西新区管理委员会,属市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县级职能,始有苏州新区设置。1993年3月,撤销太仓县,设立太仓市(县级)。1994年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在苏城外东部金鸡湖地区成立苏州工业园区。1995年7月,撤销吴县,设立吴县市(县级)。至此,苏州市下辖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郊区4个区及苏州新区、苏州工业园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代管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江、吴县6市(县级)。1999年12月31日,苏州市郊区更名为虎丘区。2001年2月28日,撤销吴县市,分设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2002年9月6日,苏州市调整市区部分行政区划,合并虎丘区与苏州高新区建置,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至此,苏州市下辖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吴中区、相城区、虎丘区(苏州高新区)6个区及苏州工业园区;代管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5市(县级市)。至2005年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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