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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古道今 | 金鸡湖李公堤能有今日的热闹繁华,前人功不可没(三)

时间: 2021-11-29 10:21 来源: 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方志馆) 访问量: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金鸡湖李公堤能有今日的热闹繁华,前人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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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湖李公堤四次重修

(一)第一次重修图片

光绪二十二年(1896)八月,李超琼再度任元和知县。由于建成以来未经维护,经受四年风浪冲击,再加上堤上木桩被渔民毁坏,李公堤出现多处垮塌、损坏过半。其中,东堤第一、第二、第四段和西堤第三段尤为严重。见此情状,李超琼心中很不是滋味。想到李公堤对百姓往来、沿岸圩田的重要性,李超琼决定对李公堤进行重修。


《李超琼日记》光绪二十二年(1896)九月二十九日记载:

由斜塘解缆,不数里遂出金鸡湖,循堤登览,因余十七、八两年所创筑,邑人以李公堤名之者也。然三年之内未加补葺,坍圮颇多,东第一二段、第四段为甚,而第三段之榆柳固无恙也。经花柳村而至西堤,则第三段倾圮亦多。渔船窃毁木桩,锯之劈之,形迹宛在。而第一、二段独岿然完固,以堤以内所种之菱草皆繁滋纠结,足以护石根而御风浪故也。通观全势,败者及半。而犹隐若卧虹,内外之分则波浪之掀天、谷纹之静细,迥然不侔。其有裨于民舟之往来与南岸之田亩,固未尝无明效。其如不免于忌嫉而遂听其倾毁,何哉?亟当思所以善之以救吾过。



光绪二十三年(1897)正月底、二月初,李超琼与沈国琛次子沈哲存先后两次商讨谋划重修李公堤事宜,并决定于二月初六日开工。《李超琼日记》正月二十八日记载:“沈绅哲存来谈定二月六日金鸡湖堤开工补筑事。”二月初五日记载:“沈哲存亦来论金鸡湖开工也。”二月十四日,李超琼到李公堤视察重修工程,见百姓都乐于效劳,为之欣喜不已。本日日记记载:

辰起,出葑门,拏舟出黄石桥,至金鸡湖,相视堤工。盖自初六日开工,召募农船于城中载运瓦砾而往,以资填筑,所种之柳有仆者,皆起而筑之。乡民皆欣欣然乐于从事,余亦为之心怡云。



三月初四日,东堤竣工,李超琼再次到李公堤视察,并在堤上种植杨柳数十棵。本日日记记载:

午初,出葑门登舟,沿黄天荡而出黄石桥,至金鸡湖相视堤工,则东堤已蒇事,农民方集西堤运致砖瓦云。余携三仆周历既遍,于堤上插柳数十株,盖种柳之令虽布,尚未从事,特先为之导耳。

三月二十九日,西堤亦竣工,李公堤第三次到李公堤视察。本日日记记载:

过少谷小坐,约其为金鸡湖之行。旋拏舟而往,挈女淑馨及侃儿以从。历独墅湖以入,循堤周览,则堤工已蒇事,惟种柳护茭苇尚未如约耳。

(二)第二次重修

光绪三十三年(1907),距离十六年(1890)始建已长达十八年之久,历经风浪冲击,李公堤日渐倾圮。元和知县窦甸膏奏请江苏巡抚陈夔龙(字筱石)后予以重修,于正月二十七日动工,历时月余,至三月初四日竣工。此次重修,共计用去经费四千余元,大部分出自乡绅捐资,缺口由窦甸膏出资。



民国《吴县志》卷四十三《水利》记载:

光绪三十三年,署元和县知县窦甸膏重修金鸡湖长堤。是堤自李公筑后,已阅十有八年,波涛冲激,渐将倾圮,遂建议修复。请于贵阳中丞陈公筱石,乃于正月二十七日经始,三月初四蒇事。计用去经费幣四千余元,悉由城乡士绅捐募,不足则以己财补之。

张一麐撰《重修金鸡湖堤工记》记载:

无如水患频仍,日就倾圮,始修于光绪丁未,主其事者,尤先生遂庵,刊有碑记,以备稽考。

(三)第三次、第四次重修图片

1918年,距光绪三十三年(1907)第二次重修后十二年,李公堤第三次重修。1931年,大洪水冲垮李公堤。1932年,省政府拨款两万元,由吴县建设局与地方人士共同对李公堤进行加长、加固。工程自春至冬,历时十月而竣工。



张一麐撰《重修金鸡湖堤工记》记载:

越十有二祀,戊午再修。汔民国辛未,巨浸稽天,堤防尽撤。翌岁壬申,省府乃徇邦人之请,拨款二万元,委由地方人士与县建设局,分工合作,将堤之首尾两端加长如干丈,并易石四分之三,俾期永革。自春徂冬,经十阅月,而工始告成。


▲张一麐撰《重修金鸡湖堤工记》

(《江苏文献》续编卷第五六期合刊)


李公堤第四次重修之后,张一麐撰《重修金鸡湖堤工记》,汪东题额,尤志逵书丹,勒石立于李公堤。此碑现已不存,苏州大学图书馆古籍部藏有拓本。

部分图片由作者提供

拟稿:原创作者投稿

审核:市地方志办秘书处

发布:市地方志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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