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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古道今 | 通俗学家不流俗,别具一格独存真——谈冯梦龙修志

时间: 2022-01-24 10:06 来源: 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方志馆) 访问量:

通俗学家不流俗

别具一格独存真

——谈冯梦龙修志


提起“三言”(《喻世明言》(又名《古今小说》)《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几乎无人不知是明代通俗小说家冯梦龙所辑。但很少有人会将冯梦龙与纂修地方志扯在一起。然而,冯梦龙确曾编修过一部颇具特色的志书——《寿宁待志》。




冯梦龙(15741646),字犹龙。一字耳犹、子犹,别署龙子犹、香月居顾曲散人、姑苏词奴、墨憨子、墨憨斋主人。明末苏州府长洲县(今苏州)人。是博学卓识通俗文学家、戏曲家,也是继罗贯中、熊大木(明代嘉靖、万历年间历史演义小说的编著者与刊行者)之后的著名通俗小说家。更是颇具政治抱负和政治才干的贤明的地方官。为了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他以61岁的高龄远赴福建寿宁出任知县。在任上,他政简刑清,好整以暇,从事写作,将自己远大的理想和厚望融入所著的《寿宁待志》之中。




《寿宁待志》在民国《吴县志》卷五十六上《艺文考一》及《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著录均作“《寿宁县志》二卷”。后者加小注“原刻本在日本国会图书馆,书名作《寿宁待志》。”

《寿宁待志》刊于明崇祯十年(1637),系木刻版,竹纸印刷。光本规格长25.7厘米,宽16.2厘米。版心规格长19厘米,宽13.4厘米,左行直排。每页两面,每面九行,每行二十字。上下两卷,分装四册。原书国内已佚,日本藏有传本。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有该志胶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冯梦龙全集》本即据此影印。19836月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福建古典文库》本亦以此为底本。以所刊之《建宁府志》、清康熙廿五年所刊之《寿宁县志》(赵廷玑修)及乾隆四十年所刊之《宁德县志》为参考进行校勘。




《寿宁待志》全志设28个目,卷上:疆域、城隘、县治、学宫、香火、土田、户口、升科、赋税、恩典、积贮、兵壮、铺递、狱讼、盐法、物产、风俗、岁时,卷下:里役、都啚、官司、贡举、坊表、劝诫、佛宇、祥瑞、灾异、虎暴。后面还附录:旧志考误。总文字量约4.5万字,内容除记载寿宁县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以及风土人文外,大量篇幅为冯梦龙宦游福建时施政活动与政治思想的实录。“虎暴”目,记录了冯梦龙就任寿宁县知县时,老虎危及村民,及其捐俸设阱,与村民一起抓捕老虎的事迹。说明,在崇祯年间,福建寿宁还有野生老虎出没,危害百姓。


寿宁城区全景


志书中所用材料,除根据官邸文书并参考“旧志”外,大部分是冯梦龙在寿宁四年期间的亲身经历或亲自调查研究得来的。可以说资料丰富,极为珍贵。与其他地方志书“述而不论”不同的是,冯梦龙的《寿宁待志》却是仿效“太史公曰”之做法,“有述有论”。其所作评述论断,完全代表他个人的意见,行文多用“余”“吾”等第一人称手法,与我们今天修志要求用第三人称客观记述的“行文规则”也是有所区别的

因此,这部《寿宁待志》,在中国方志史上也可以占有一席之地的,它既独具一格,饶有地方色彩,同时又是冯梦龙直抒胸臆的自传性笔记,是其一家之言的“私书”。


综观《寿宁待志》全书,尽管是“私书”,但其真实性还是不容置疑的,其地方特色也是特别鲜明的。概括起来说,有以下值得重视的特色。

尊重客观事实 尊重历史发展


在数以千计的县志中,称“待志”的,可谓绝无仅有。个中原因,冯梦龙在志前“小引”中说得很清楚:

“言乎待志犹云未成乎志也。曷为未成乎志曰:前乎志者有讹焉,后乎志者有缺焉,与其贸焉而成之,宁逊焉而待之。何待乎曰:一日有一日之闻见,吾以待其时;一人有一人之才识,吾以待其人。”

又说:“言待不言续,总之未成乎志云尔。旧以待余,余以待后之人。”

从志名和小引中。我们可以看出冯梦龙的谦虚实在。


借志立传 志传交辉


冯梦龙志大才高而官运不达。他未到寿宁以前,就已完成了“三言”的编纂工作,文名远播。出任寿宁知县是为了施展其政治抱负。修志的目的也是为了寄托这个抱负。为便于直抒胸臆,志书采用第一人称写法,这也是古今志书所未有的。


据事直书 无所忌讳


冯梦龙的《寿宁待志》只以一个“小引”阐明宗旨,解释题意,而避开称功颂德的序言,亦为方志别开生面的编写方法。

核实“旧志” 订正讹误

《寿宁待志》所附“旧志考误”,订正了前志若干错误,但他还是认为不很圆满,有待于后人进一步的充实提高,其治学颇具考据精神。


采风问俗 考察入微


客观真实是方志的生命,避免脱离实际的空洞之言,注重实地调查研究,也是《寿宁待志》的一大亮点,此风当得益于冯梦龙搜集民间文学,汇辑“三言”的写作实践。因此,《寿宁待志》的行文很接地气。

关于冯梦龙的籍贯,冯梦龙在《寿宁待志·官司》中自称“直隶苏州府吴县籍长洲县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关于冯梦龙任丹徒训导的经历,《寿宁待志·升科》中有“因思前司训丹徒时”之句,可知他在任福建寿宁知府前,曾在丹徒县任过训导一职。




值得一提的是,冯梦龙有感于“闽俗重男而轻女,寿宁亦然,生女则溺之”。特以寿宁县正堂的名义颁布《禁溺女告示》,并附在该志“风俗”之后,“严禁淹女以惩薄俗事”。而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示》中说:“一般十月怀胎,吃尽辛苦,不论男女,总是骨肉,何忍淹弃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况且生男未必孝顺,生女未必忤逆。”又说如今好善的百姓,畜生还怕杀害,况且活活一条性命,“置之死地,你心何安?”俨然是一篇极好的宣传男女平等的论说文,今天读来尚不无裨益。

拟稿:原创作者投稿

审核:市地方志办秘书处

发布:市地方志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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