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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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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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志说江南”系列图志 |
项目年份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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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单位) |
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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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 |
财政拨款数 |
指标结余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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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
5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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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
财政拨款数 |
实际支付数 |
资金结余、结转数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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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数 |
财政收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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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49.588 |
.412 |
0 |
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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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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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实际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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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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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说江南”系列图志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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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类别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权重 |
实际完成值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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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80分) |
决策目标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1 |
充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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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1 |
规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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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 |
明确 |
1 |
明确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合理 |
1 |
合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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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1 |
合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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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科学性 |
科学 |
1 |
科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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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目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 |
1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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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
=100% |
8 |
99.18% |
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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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4 |
合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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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 |
有效 |
4 |
有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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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2 |
健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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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
《苏州旧志舆图选》印刷数量 |
>=1000册 |
6.91 |
1250册 |
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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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旧志舆图选》印刷数量 |
>=1000册 |
6.87 |
1250册 |
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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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验收合格率 |
=100% |
6.87 |
100% |
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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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变更控制率 |
<=40% |
6.87 |
20% |
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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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及时性 |
及时 |
6.87 |
及时 |
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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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支出时效性 |
及时 |
6.87 |
及时 |
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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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
记录江南历史文脉 |
记录 |
6.87 |
记录 |
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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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江南文化品牌建设 |
推动 |
6.87 |
推动 |
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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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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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均含非税收入。“年初预算数”填“二下”数;“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填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数以及追加或调减预算数;“财政拨款数”填财政部门实际拨付的款项数;“实际支付数”填资金实际支付到最终使用者的数额;“结转数”填结转以后年度使用的资金数;“财政收回数”填财政部门收回的资金数。指标结余数=年初预算数+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财政拨款数;资金结余、结转数=财政拨款数-实际支付数=结转数+财政收回数。2.“指标名称”中“决策”和“过程”类指标根据项目类型,按照《2022年度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规定,逐一对照进行自评价;“产出”、“效果”、“满意度”三类指标填列预算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指标,如发生绩效目标调整的,以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后的指标为准。3.各项指标权重值为根据指标数量将该类总分值分摊到各项指标的分值,即各项指标分值=该类总分值/指标个数。4.各项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均为2022年12月31日。定性指标按照 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等级评分,分别得对应权重值的100%、80%、60%、40%和20%。定量指标评分规则:“产出”类每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对应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完成100%~130%得权重值满分,实际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5%,超过130%的每超过1%扣权重值1%;除指标解释中有特别说明的以外,“投入”类指标评分规则同“产出”类指标;“结果”类每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对应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完成100%~200%得权重值满分,超过200%的每超过1%扣权重值1%,实际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5%。某项指标无法提供具体数值,且无说明,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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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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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为配合苏州市“江南文化”品牌塑造行动计划,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拟整理、编纂一套能够系统反应江南文化历史的“志说江南”系列图志。图志的内容从历代“江南”旧志中撷取精华,立足苏州,面向江南,充分梳理和展现历史旧志里江南各处的地情变迁,不同朝代名胜古迹的风貌记载。“志说江南”系列图志编纂纳入本办“十四五”期间志书编纂重要主题出版物,拟用三年(2022~2024)完成编纂出版。全套系列图志分图选和文选两类,编纂出版进度计划:2022年、2023年分别出版两部图选,2024年出版一部文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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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目标 |
通过整理编纂“志说江南”系列图志,努力把志书“用起来”“活起来”,为“苏州最江南”这一历史文脉的传承、发展、创新提供历史佐证和依据,助力苏州文化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分三年编纂出版4部图选和1部文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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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完成系列图纸编纂出版目标,2022年出版两部图选,并确保志书质量。通过整理、编纂并出版“志说江南”系列图志,达到记录江南历史文脉,助力江南文化品牌塑造行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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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情况 |
2021年10月启动编纂,经专班多次研讨论证,明确了图选要站在“江南”的高度,要打破一城一地的“修志”思维“模式”。前后共花费近10月时间,除了在苏州市方志馆馆藏旧志及购买的资料中搜集,还向上海、浙江、安徽等方志部门征集,共征集3000余幅旧志舆图,范围涵盖了南京市、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苏州市、扬州市、南通市;上海全域;浙江的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安徽的安庆市、黄山市。编纂专班以选清晰为原则,同一地区,历代志书所绘图内容重复者,选择最清晰的。经多次筛选、归类,分成境域图、城池图、名胜图、八景图四个门类。2022年9月,《江南旧志图选.城池》《江南旧志图选.境域》完成编纂出版,分线装和西式精装两个版本。《江南旧志图选.八景》《江南旧志图选.名胜》将在2023年年内完成编纂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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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成效 |
2022年如期完成两部图选的编纂出版工作,11月4日,两书在“志说江南”圆桌会议上进行了首发,并向江苏南京、无锡,浙江绍兴,安徽黄山等地方志工作机构,以及苏州博物馆、苏州图书馆、苏州大学、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市职业大学等单位赠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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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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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建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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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项目总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由软件自动从申报表中生成)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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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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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建设项目 |
项目年份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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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单位) |
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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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 |
财政拨款数 |
指标结余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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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
-3900 |
3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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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
财政拨款数 |
实际支付数 |
资金结余、结转数 |
其中: |
|||||||||
结转数 |
财政收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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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30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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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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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实际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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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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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建设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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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类别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权重 |
实际完成值 |
自评分 |
|||||||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80分) |
决策目标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规范 |
1 |
规范 |
1 |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充分 |
1 |
充分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合理 |
1 |
合理 |
1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明确 |
1 |
明确 |
1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合理 |
1 |
合理 |
1 |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科学 |
1 |
科学 |
1 |
|||||||||
过程目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4 |
合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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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 |
100% |
1 |
1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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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
=100% |
8 |
100% |
8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有效 |
4 |
有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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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2 |
健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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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
施工图纸完成数量 |
>=1份 |
11 |
1份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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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变更控制率 (累计变更金额占总投资比重) |
<=20% |
11 |
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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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及时性 (按工程实际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及时支付) |
及时 |
11 |
及时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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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
农民工欠薪率 |
=0 |
11 |
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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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
=0次 |
11 |
0次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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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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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均含非税收入。“年初预算数”填“二下”数;“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填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数以及追加或调减预算数;“财政拨款数”填财政部门实际拨付的款项数;“实际支付数”填资金实际支付到最终使用者的数额;“结转数”填结转以后年度使用的资金数;“财政收回数”填财政部门收回的资金数。指标结余数=年初预算数+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财政拨款数;资金结余、结转数=财政拨款数-实际支付数=结转数+财政收回数。2.“指标名称”中“决策”和“过程”类指标根据项目类型,按照《2022年度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规定,逐一对照进行自评价;“产出”、“效果”、“满意度”三类指标填列预算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指标,如发生绩效目标调整的,以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后的指标为准。3.各项指标权重值为根据指标数量将该类总分值分摊到各项指标的分值,即各项指标分值=该类总分值/指标个数。4.各项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均为2022年12月31日。定性指标按照 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等级评分,分别得对应权重值的100%、80%、60%、40%和20%。定量指标评分规则:“产出”类每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对应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完成100%~130%得权重值满分,实际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5%,超过130%的每超过1%扣权重值1%;除指标解释中有特别说明的以外,“投入”类指标评分规则同“产出”类指标;“结果”类每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对应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完成100%~200%得权重值满分,超过200%的每超过1%扣权重值1%,实际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5%。某项指标无法提供具体数值,且无说明,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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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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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苏州市方志馆)项目2021年3月由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立项(苏行审项建〔2021〕69号)。项目选址在吴中区澹台湖景区内,吴中博物馆东侧,占地面积576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25.58平方米,投资匡算3.1亿元。项目用地由吴中区政府按相应用地性质划拨(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2号),代建单位为苏州国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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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目标 |
项目已全面停止,下一步做好结项及财政清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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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项目已全面停止,下一步做好结项及财政清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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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情况 |
2022年上半年,完成项目各项专项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土建施工图通过报审;项目可研报告、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已获批,项目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概算评审基本完成。2022年7月,市方志办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苏州市申报建设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苏州市方志馆)的请示》,市政府吴庆文市长批示,要求项目在古城老建筑中安排。8月,市方志办分别向代建单位、设计公司发送《关于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苏州市方志馆)建设方案暂缓实施的函》,各项建设工作随即暂停。2022年10月,经调研沟通,市方志办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苏州市方志馆)选址优化调整的请示》,曹路宝书记批示同意,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国家方志馆江南分馆(苏州市方志馆)项目停止,苏州市方志馆另外选址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底已支付代建单位、设计公司等子项相关费用651.155万元。目前,原项目的代建合同、设计合同均提前终止,等财政评审报告正式出台后,按评审报告进行财务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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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成效 |
截至2022年底,项目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未发生任何变更和签证、项目施工图通过审图中心审核、未发生资金、工资拖欠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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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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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建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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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项目总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由软件自动从申报表中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