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李博摄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考评,其量化的指标体系既包括人文、资源、环境等领域,又包括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主法治、社会事业、人民生活等方面;既包括城市的现实实力,又包括城市的发展潜能,是对城市发展环境和综合实力的大检阅。
1995年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在张家港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号召全国学习“团结拼搏、负重奋进、敢于争先”的张家港精神。1999年,苏州被评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2年,苏州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全部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初步形成了全国首个“文明城市群”板块。2005年,张家港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2008年,苏州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苏州市(连续5次入选)、张家港市(连续6次入选)、常熟市(连续2次入选)、太仓市、昆山市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苏州实现全国文明城市“满堂红”。
2008年5月27日,苏州市委、市政府召开“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2017年4月7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张家港市召开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
2023年,苏州市着力深化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改进优化市创建办专班工作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建设科学化精细化。开展“做文明可爱苏州人”网络互动宣传活动,推动“光盘行动”“文明交通”“文明养犬”等观念深入人心。部署开展“文明润万家苏州更美好”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文明楼道”“文明菜场”等“微创建”项目,建设首批文明示范楼道100个、文明菜场37个,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家在苏州.e路成长未成年人社会实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街头小品
拟稿:市地方志办年鉴工作处
审核:市地方志办年鉴工作处
发布:市地方志办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