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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古道今 | 姜麦粥 ∙ 龚公韭 ∙ 豆腐知县

时间: 2026-06-08 13:28 来源: 苏州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访问量:

读明代崇祯《太仓州志》中的人物“宦迹”,最先引人注目的不是政绩或文章,而是几个民间流传的外号——“姜麦粥”“龚公韭”“豆腐知县”。过去百姓给官员起外号,往往带着嬉笑怒骂,但这几个称呼却带着几分亲切,仿佛是来自乡间邻里的一声声敦厚朴实招呼。


姜麦粥

姜昂,字恒頫,明代成化八年(1472)进士,曾任河北枣强知县。《太仓州志》中记载,他到任后一个月不曾责打过一人,当地猖獗的盗贼却自行消散了。后来他赴京途中遇劫,盗匪首领认出县衙封条,竟喝退手下:“我知道枣强有位清官,哪会有什么财物,何必为难他?”遂率众拜辞而去。这故事看似传奇,细想却极朴素——一个穷到常喝麦粥的官,抢他何益?

 

姜昂像

他平日只吃菜蔬,买肉是为供养老母。儿子学写字,不许用官家纸笔。成化年间的江南,稻米是主食,麦粥乃贫寒人家的饭食。姜昂致仕后,“室不蔽风雨,粟匮则磨麦作粥”,乡人便称他“姜麦粥”。叫着叫着,就叫出了一份敬意。

后来姜昂调任河南知府。他在河南建桥、修葺范仲淹墓,公余闭门读书。番府人犯法,当即判决,连王爷说情都不容情面;日本使臣途经他的辖地,也未免收敛行止。不是因他权势大,而是因为他“无长物”,没有把柄可被拿捏。清廉至此,已成最坚硬的铠甲,也是最务实的自保。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家风。姜昂之子姜龙,正德三年(1508)进士,在西南地区除暴安良,深为百姓拥戴。父子两代,也因廉洁传世。一种精神,有时就煮在一碗麦粥里,代代相传。

其实,吃粥的知县岂止姜昂一人。狄云汉,成化十年(1474)举人,沅江知县,政尚宽静,后来辞官归乡,时常断炊,他的妻子常笑对他说:“清官请吃粥”。他盖不起房子,是大画家沈周为他写了《募买宅疏》筹款建房。

龚公韭

龚起凤,嘉靖三十七年(1558)举人,任杞县知县。他革除马价、夫价等陋规,自奉极俭,“日所食蔬菜一簋”,仆从都不堪清苦而离他而去。御史视察,他连像样的床榻也不备;被劾罢官时,百姓“泣送者万人”。有人集资赠他路费,他一概不受,只说:“愿留惠百姓。”归乡后种韭为生,邻人持钱往购,他“开园刈韭,若不知为官人”,百姓由此称他为“龚公韭”。

豆腐知县

与“麦粥”“韭菜”相映的,是“豆腐”。陈问,景泰四年(1453)举人,任江西南昌知县,人称“豆腐知县”,因为百姓给他编了一句顺口溜:“豆腐知县尝,知县豆腐香。”民谣里含着百姓的明慧与亲近——官员不应高高在上,而应如豆腐般洁净透亮。原先的州志中并没有他的记载,后来张采修纂《崇祯太仓州志》,特意从《双凤备采》中将仅有数语的陈问事迹增补入志,并感叹:“即两言,其人可没乎?”的确,廉官纵使记载简略,亦不可掩其清辉。

此外,明代正德五年(1510)举人、授南京工部司务的周埜,曾在他的公署厅壁题字:“要一钱不值一钱”。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授抚州府推官的曹灼,晚年学医,只带一小童,被称作“田舍翁”——不仅像农夫,更有着农夫般质朴实在。

《崇祯太仓州志》的编纂者张采后来住在姜昂旧宅,每日饱食有肉,他不由感叹“有愧兹地”。他精心照料姜昂手植的古桐,那份愧疚与敬重交织的情感,恰恰是“麦粥”给予后人的品味之处——它不要求人人效仿,却总在某些时刻,轻轻叩问人心的底线。

历史从未远离。这些太仓的先贤们虽然与我们相距了五百多年,但“姜麦粥”“龚公韭”“豆腐知县”这样的呼唤,依然激荡在人们的心间。当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当官员生活在百姓眼中,信任就会自然生长。“姜麦粥”们留下的,不是清贫的标榜,而是一种为政的初心:清白为人、干净做事、坦荡务民。

 

 

也许,最好的褒奖

就是百姓口中那一声

带着温度、带着理解的称呼

那里面,藏着认同,也藏着期盼

这正是历史留给今天

最积极、也最温暖的倡导

 

文中图片由作者提供

拟稿:原创作者投稿

审核:市地方志办编纂处

发布:市地方志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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