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1785—1850),字元抚,又字少穆、石麟,嘉庆十六年(1811)进士,清代政治家、思想家。官至一品,曾任湖广总督、陕甘总督和云贵总督,两次受命钦差大臣。
因为主张严禁鸦片及抵抗西方列强侵略、主持中国禁毒史上标志性事件——虎门销烟,被誉为“民族英雄”。

林则徐曾在道光年间担任过江苏按察使(1823—1824)和江苏巡抚(1832—1836),当时衙门设在苏州,他在苏任职近七年。

《〔同治〕苏州府志》苏州城西南角图

江苏巡抚衙门旧址今貌

江苏按察使署旧址今貌

江苏按察使署旧址文保碑
严禁鸦片 查办烟贩和烟馆
道光三年(1823),担任江苏按察使的林则徐微服私访南浩街,发现烟馆生意兴隆。
林则徐在给道光皇帝的奏折中写道:“苏州之南濠……近来各种货物销路皆疲。凡二三十年以前,某货约有万金交易者,今只剩得半之数。问其一半售于何货物,则一言以蔽之:鸦片而已矣。”
林则徐南浩街禁烟处
之后,林则徐将收缴来的鸦片烟土集中到阊门外铁铃关前,点燃了中国第一把销烟之火。

1931年6月3日吴县禁毒会在北局小公园中央建立的林则徐禁烟纪念碑
禁烟第一人更是药物戒烟的首倡者
道光十二年(1832),出任江苏巡抚的林则徐与青浦名医何书田,共同研制了戒鸦片烟的药方。其戒烟方世称“林十八方”、“林十八戒烟方”或林文忠公戒烟方。
道光十七年(1837)正月,林则徐升任湖广总督。
道光十八年(1838)十一月,林则徐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前往广东查禁鸦片,就有了大家熟知的“虎门销烟”的事迹,名垂青史。

南浩街林则徐禁烟处的纪念雕塑
道光三十年(1850),道光帝驾崩,咸丰帝即位。此时林则徐已虚岁六十七,为官经历了十四个省份,一生做过三件大事:在江南治理漕运和赈灾、在新疆屯田、处理云南回民事务。这一次他正要前往广西平乱,却在途经潮州时病逝。他的遗奏报上去后,咸丰皇帝震惊哀悼,追赠他为太子太傅,谥号文忠。
资料来源:《〔同治〕苏州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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