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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苏州市志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制定《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地方志办公室信息提供指引。

一、信息分类

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两类。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可在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地方志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申请方式:

1、通过政务邮箱(dfzb@dfz.suzhou.gov.cn)申请。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0512-68617302)。

3、通过电话申请(0512-68617302)。

市地方志办公室秘书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西二楼(邮编 215004),联系电话0512-68617302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